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罂粟碱等不再列入麻醉药品管理范围的通知
达州新闻网健康频道 http://health.dzxw.net 2007-10-10
卫生部关于罂粟碱、阿朴吗啡和烯炳吗啡不再列入麻醉药品管理范围的通知

    【分类号】 4071078704
    【标题】 卫生部关于罂粟碱、阿朴吗啡和烯炳吗啡不再列入麻醉药品管理范
围的通知
    【时效性】 有效
    【颁布单位】 卫生部
    【颁布日期】 870829
    【实施日期】 870829
    【失效日期】 
    【内容分类】 药品监督管理
    【文号】 
    【名称】 卫生部关于罂粟碱、阿朴吗啡和烯炳吗啡不再列入麻醉药品管理范
围的通知
    【题注】 
    通知
    罂粟碱、阿朴吗啡和烯炳吗啡作为列入《麻醉药品管理条例》的品种,其生产
、销售和使用均受到严格限制。经医疗实践,罂粟碱、阿朴吗啡和烯炳吗啡在临床
使用中均未发现有产生药物依赖性的作用,国内外医学文献未见有产生药物依赖性
的报道。为保证医疗需要,经征求各方面临床医学专家的意见,现对该三种药品的
管理措施作如下规定:
    一、罂粟碱、阿朴吗啡和烯炳吗啡不再列入麻醉药品管理范围,所有医疗单位
均可使用,其在医疗使用中均按普通药品处方供应。
    二、鉴于该3种药品的生产原料涉及麻醉药品,因此罂粟碱、阿朴吗啡、烯炳
吗啡生产计划仍由卫生部药政局、中国医药公司、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共同下达,指
定药厂生产。
    三、生产的3种药品全部由北京医药采购供应站收购,暂按麻醉药品供应渠道
供应医疗单位。
    四、取消《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细则》中对罂粟碱等三种药品的购用限量,由各
医疗单位按照医疗需要,到各麻醉药品供应点购用。
    以上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实行,并请通知所属医疗单位和医药公司。  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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